设计图
商品房屋顶钢结构设计图
1.钢结构的各构件、构件应在制作厂进行放样和预拼装;运输单元亦需在加工厂进行整体组装成型,
并经设计单位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下料与装箱运输。
2.所有杆件、板件的放样、号料、切割、矫正、成型、边缘加工、制孔、组装、均应满足《钢结构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5-2001)的要求。放样和号料应预留焊接收缩量和
切割、端铣等加工余量;框架柱尚应预留弹性压缩量。
3.为保证构件的加工质量和外观要求,切割应优先选用数控等离子切割、机械剪切和氧--乙炔
自动切割。
4.高强螺栓的制孔应满足《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JGJ82-91)的
要求,并对构件的摩擦面采用喷砂处理,摩擦系数Q235B不小于0.45, Q345B不小于0.50。
5.矩(方)形钢管角部的拼接焊缝在框架梁上、下600mm范围内应采用全熔透焊缝,其余部位可
采用部分熔透焊缝。
6.上、下柱对接接头应采用全熔透焊缝,柱拼接接头上、下隔100mm范围内箱形截面柱角部壁板
间的焊缝,应采用全熔透焊缝。
7.焊接的质量等级:所有梁柱节点区域、桁架节点区域的连接及拼接焊缝及复杂节点部位的焊缝为二
级焊缝,其余角焊缝的质量等级为三级。
8.当在下列气候条件下,焊接工作即行停止。
1)钢材被雨淋,雨天或相对湿度大于80 %时进行焊接,应保证母材的焊接表面不残留水分,否则
应采用加热方法,把水分彻底清除。
2)当采用气体保护焊时,焊接区域的风速应加以限制。风速在1m/s以上时,应设置挡风装置,对
焊接现场进行防护。
9.钢管等空心构件外露端除另注明外要采用6mm厚钢板封头,并采用连续焊缝密闭。
10.所有杆件应尽可能按最大长度下料;图中无注明时,拼接位置应设置在内力较小处,一般可设在
节间长度1/3处。
设计总说明
屋面板布置图
屋面结构平面布置图
制作节点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