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要求
1、车架总成符合Q/JQ122-2005《载货车辆车架总成技术条件》要求;
2、车架铆接零件有接合表面必须接合紧密,铆接后铆钉头的直径应不小于铆钉直径的1.5倍、
铆接后接合面缝隙不得大于0.2;铆接后的铆钉头和铆钉中心线的同轴度公差φ1;
3、全部铆接件经仔细检查,铆后零件不得有裂纹,否则必须更换重铆;
4、要求各零部件配备齐全,不得有缺.漏现象;
5、左右纵梁上表面应在同一平面内,全长范围内平面度公差为5.0;
6、钢板弹簧销孔中心线应垂直于车架中心平面.图示钢板弹簧销孔对角线
G1与G2、N1与N2长度差不大于2mm;
7、车架编号应统一打印在车架尾部横梁的位置,打印字宽为10、深度不小于0.4,车架编号两端应打印
起止标志"☆".编号规定按Q/JQ108-2006;
8、除钢板弹簧支座销孔外,车架表面涂黑漆,涂漆按QC/T484-TQ4执行;
9、车架打印VIN编码,按Q/JQ108-2006《车辆识别代码(VIN)编制与管理规则》;
10、未注公差按GB/T1804-C和GB/T1184-L执行;
11、所有螺栓性能等级不低于8.8级.所有螺母性能等级不低于8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