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技术要求
1.管板(件17)应满足JB/T1618-92《锅壳式锅炉受压元件制造技术条件》的要求。
2.管板用20R钢板应进行100%超声波探伤,以JB/T4730-2005中II级合格,所用无缝钢管应符合GB/T9948-88《石油裂化用无缝钢管》中的规定。
3.本设备壳体最后一道环焊缝应采用氩弧焊打底、单面焊双面成型的焊接工艺,以保证焊缝系数不低于0.85。
4.本设备壳体的最后一道环焊缝允许进行100%超声波检测,以JB/T4730.3-2005中II级为合格。换热管与管板采用先贴胀后强度焊的施工程序,应采用氩弧焊,其焊缝应进行100%磁粉检测,并以JB/T4730.4-2005中缺陷显示累积长度I级为合格.
5.除注明处外,所有角焊缝、搭接焊缝的焊脚高度等于两相焊件中较薄件厚度,并应采用连续焊。
6.本设备制造完毕经检验合格后,外表面应彻底除油、除锈,刷防锈底漆两遍(管程刷耐380℃高温底漆)。按CSYB-010《设备保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保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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