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要求
1.装配后,刮刀口与主轴中心线的平行度不得大于0.1/100;
2.门盖装配后,其水平中心线与机座水平基准面的距离误差不得大于1mm;
3.刮刀斗密封板与提刀架装配后,刮刀斗下端平面与提刀架下端和门盖接触的平面二者间的距离误差不得大于1mm;
4.刮刀上升至极限位置时,刮刀刀口与筛网的径向间隙不得小于3mm,应由提刀架在导杆上的位置加以调节,刮刀与转鼓底盖的轴向间隙为3-10mm;
5.耙齿与转鼓底盖间的轴向间隙为3-7mm,其轴向移动量不得大于1mm;耙齿在转鼓内转动应灵活,转动范围应确实保证其与转鼓的径向距离不小于5mm;
6.所有外购的螺钉、螺母、手柄、管接头等零件需按图纸规定作发兰或镀铬抛光;
7.非加工外表面应涂底漆,除与订货单位另有协议外,一律涂浅灰色漆;非加工内表面涂两层底漆,涂漆种类根据订货单位要求及所处理的介质决定,色泽光滑不低于3级精加工D167-61的标准;
8.机器需按标准HJ440-63规定作空车试验及负荷试验,并应符合试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