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要求
1.本带式输送机所配的零部件的性能及加工制造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所有零部件必须经检验合格方可组装。
2.整机安装应符合《带式输送机技术条件》GB10595-1989,《煤矿井下用带式输送机技术条件》MT820-2006以及国家《机械设备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之有关规定。
3.各滚筒中心线与胶带机中心线的垂直度公差不得大于1/1000。
4.传动滚筒中心线与减速器输出轴中心线的同轴度公差不得大于0.1毫米。
5.滚筒轴线与水平面的平行度公差不大于1/1000。
6.中间架两侧槽钢面高低差不得大于1.5mm。
7.滚筒、托辊与输送机架要对中,其对称度公差值不大于2mm。
8.机架中心线与输送机中心线应重合,误差不得超过3/1000。
9.所有紧固件必须拧紧,不得有任何松动现象。
10.张紧车的每段轨道顶面高差不得大于2mm,轨道应成直线且平行于输送机的中心线,其直线度公差小于2mm;轨距偏差小于2mm,轨道接缝小于3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