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要求
1.输送机中心在整个长度上应保持一条直线,不得有歪斜,在输送带高度上允许起伏,斜楔式槽形托辊及平托辊轴心线应基本上与机身中心线保持垂直;托辊上表面应位于同一平面上或者在一个公共半的弧面上,在相邻三组托辊之间其高低不大于3毫米。
2.张紧二条主钢丝绳时,其二绳应力应相等,并不得小于2.5吨;
3.按装时:
a)头部传动装置贮带仓、张紧装置、机尾等都应保持水平,机尾伸缩移动后仍应保持水平;
b)贮带仓的二条轨道、机身的二条主钢丝绳在同一部位,轴向二点应保持水平;
4.拉移机尾的JH-5绞车,安装在输送机的一侧,钢丝绳端头通过滑轮撬后在输送机的另一侧打锚固定,该点的位置与绞车位置应对称以免将机尾拉偏;
5.输送胶带切口应与胶带中心垂直,带扣与胶带连接应牢固可靠,带扣不得有翘头及距离不等现象。
6.贮带仓和机尾的左右钢轨踏面应在同一平面内,每段钢轨的轨顶高低偏差不得超过2.0毫米.
7.贮带仓内的游动小车,托辊小车及每个滑轮均应动作灵活,不得有阻卡现象.
8.输送机使用的阻燃输送带,其安全性能应符合MT147的规定,非金属材料的零件其安全性能应符合MT113的规定.
9、安装时槽形托辊及下托辊轴心线应与机身中心线保持垂直。
10、件32纵樑应能从机身上比较方便地拆下或装上,挂钩移动要求灵活。
11、件9与件19终移开关架使用时现场可根据张紧车行走要求安装在贮带转向架后面及张紧装置前面的贮带仓架上的适当位置。
12、其它性能应符合MT820-2006《煤矿井下用带式输送机技术条件》的相关要求。
13、列入安标管理的部件,须符合安标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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