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要求
1、本设备按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和HG20584《钢制化工容器制造技术要求》进行设计、
制造和验收,并接受《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监督。
2、焊接按JB/T4709-2000《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焊接采用手工电弧焊,Q304材料选用焊条型号为A102。
3、焊接坡口的型式和尺寸除按本图示外,其余按GB985-986--88之规定,角焊缝的高度按较薄板的厚度,法兰焊接按相应标准。
4、设备上A、B类焊缝(内壳体)作焊缝长度≮20%X射线探伤,其最短长度不少于250mm,按JB4730-94评定,Ⅲ级合格。
5、按工艺要求,罐体及其内部附件间的焊缝均应满焊,不应有裂纹、砂眼、漏焊等缺陷存在;缝均应打磨至与母体齐平。
罐体内表面的焊罐内部分抛光处理达Ra0.4,罐外不锈钢部分抛光达Ra0.6.所有接管与内壁焊接接头应修磨圆滑并作抛光处理。
6、设备主体制造完毕后,内筒及夹套内作水压试验,水试压力为分别为0.225,0.1875MPa。水中氯离子含量应不大于25mg/L。
7、设备组装完毕后,应以水代料进行负荷运转,使设备内达到设计压力,把水充满到工作液位高度,
运转时间不小于4小时,不得有不正常的噪声和震动等不良
现象.轴封处轴的径向摆动量≤0.3mm,轴向窜动量为±0.2mm.在试验时,密封处泄露量≤3ml/h.搅拌轴旋转方向应和图示相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