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图高程体系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2000国家坐标系; 2)本工程施工图设计中除特别说明外标高及总图尺寸以米(m)为单位外,其余尺寸均以毫米(mm)为单位。 3)本工程设计中所注材料以备注单位为准。 4)本工程各种材料做法标注顺序自上而下:垂直面上从右向左;水平面上按实际的上下层次注写。 5)其它相关专业(结构、水、电等)的配合,以专业设计图纸为准。 6)图纸中的平、立、剖面图及节点详图等使用时应以所注尺寸为准,不能直接以图纸比例量度测算。 7)定位详见定位总平面图,定位放线时如现场与总平面中标注尺寸不符,请及时与设计方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