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
钢板筒仓设计规范
1总则
1.0.1为在粮食钢板筒仓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储存粮食散料,平面形状为圆形且中心装、卸粮的钢板筒仓设计。
注:粮食散料包括:小麦、玉米、稻谷、豆类以及物理特性参数与之相近的谷物散料。
1.0.3本规范适用于焊接、螺旋卷边钢板及螺栓装配波纹钢板的圆形筒仓。
1.0.4粮食钢板筒仓的设计工作寿命不应少于25年。
1.0.5粮食钢板筒仓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耐火等级可按二级。
1.0.6本规范结构设计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制定。粮食钢板筒仓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无加劲肋焊接钢板仓
加劲肋间距1.2m以下焊接钢板仓
加劲肋间距1.2m以上焊接钢板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