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施工平面图
说明:
1、管线图中的图例符号见00DX001《建筑电气工程设计常用图形和文字符号》;
2、电气设备安装高度(设备中心线距所在平面高度):
照明配电箱(AL)——1.5米;
照明控制箱(AL1,2)——1.5米;
操作箱——1.5米;
检修电源箱——1.5米;
电动葫芦电源箱——1.5米;
3、正常不带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金属构架应可靠接地,接地线应尽量利用自然接地体,并保证可靠的电气连接。
4、电气管线所与所在平面的距离小于2米时,应穿管保护;当与其他专业的管线交叉时,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并且穿管保护。
5、电气的施工应与土建密切配合进行,做好电气管线预埋工作,特别是穿梁、柱及楼板的管线应做预埋设工作,以免施工时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6、不同回路的线路不能穿同一根管路,所有电缆配管应做管口打磨,电缆终端配管处用软管连接至设备。
7、新增的配电柜放置在原配电室内,尽量通过已有电缆通道(电缆桥架或者电缆沟)敷设,不能到达的地方采用穿管敷设。
管线表
全图
污泥脱水间防雷平面图
污泥脱水间照明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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