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设计依据:
1.1本图根据总图专业提供的总平面布置图。
2.一般规定:
2.1电缆全部采用埋地敷设。
2.2电缆埋深一般不应小于0.700m。
2.3电缆在通过道路和可能受到机械损伤等地段应穿管保护。
2.4电缆引出地面2m至地下0.20m处行人容易接触和可能受到机械损伤的地方应穿管保护。
2.5电缆与建筑物平行敷设时,电缆应埋设在建筑物的散水坡外,电缆引入建筑物时,所穿保护管应超出建筑物散水坡100mm。
2.6埋地敷设的电缆长度,应比电缆沟长约1.5%~2%,并做坡状敷设。
2.7电缆敷设的弯曲半径与电缆外径的比值,不应小于30。
2.8电缆在拐弯,接头,终端和进出建筑物地段,应装设明显的方位标志。直线段应适当增设标桩,桩露出地面一为0.15m
3.电讯电缆(电信、有线电视、网络)接局级线路,并穿Φ110PVC管埋地敷设,埋深不小于0.7m。电讯电缆与其它管线交叉时,两者距离不小于0.5m。
4.直接埋地敷设的电缆之间,电缆淤灌到,道路,建筑物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净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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