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D很早就有了合并JOIN命令,但由于低版本合并命令的限制比较多,应用场景比较少,因此用的人并不多。虽然到了高版本,合并命令功能增强很多,但很多人还是延续了以前的习惯,还是很少有人用合并命令。之前有人在群里有人问用编辑多段线PE命令合并的问题,其实就可以直接用合并命令,昨天还有人在公众号里找合并的文章。
其实合并应该用途挺广泛的,快捷键是一个字母J,之前发过关于合并命令的文章,之前讲得比较简单,而且发现有些说法也不太准确,有必要整理后重新发一遍。
低版本合并功能简介
低版本合并功能也支持各种对象,但首先需要一个源对象,然后选择其他图形合并到源对象中。因为最终的合并的图形类型跟源对象相同,直线合并后只能是直线,圆弧合并后只能是圆弧,因此对合并的直线和圆弧要就比较严格,在很多情况下都无法使用。
下面简单看一下低版本合并选择不同类型的图形作为源对象时对合并对象的要求。
直线
直线对象必须共线(位于同一无限长的直线上),它们之间可以有间隙。
多段线
可以是直线、多段线或圆唬对象之间不能有间隙,也就是收尾相连,并且必须位于与UCS的XY平面平行的同一平面上。
圆弧
圆弧对象必须位于同一假想的圆上,但是它们之间可以有间隙。 “闭合”选项可将源圆弧转换成圆。
注意合并两条或多条圆弧时,将从源对象开始按逆时针方向合并圆唬
椭圆弧
椭圆弧必须位于同一椭圆上,但是它们之间可以有间隙。 “闭合”选项可将源椭圆弧闭合成完整的椭圆。
注意合并两条或多条椭圆弧时,将从源对象开始按逆时针方向合并椭圆唬
样条曲线
样条曲线和螺旋对象必须相接(端点对端点)。结果对象是单个样条曲线。
螺旋线
螺旋对象必须相接(端点对端点)。结果对象是单个样条曲线。
注:构造线、射线和闭合的对象无法合并。
高版本合并功能介绍
高版本不仅支持低版本的功能,在功能上显示明显减少,因此使用的场景更多,很多之前用PEDIT命令才能完成的操作用合并就可以完成,而且可以更简单。
首先,是选择对象模式的变化,执行合并命令后不仅可以单选一个对象作为源对象,而且可以直接框选要合并的对象。其次,对象的限制没有那么多了,直线不一定非要合并成直线,也可以合并成多段线,如果共线就合并成直线,如果不共线,但首尾相连就合并成多段线。
看似变化不大,但适用的场景就太多了,不仅可以替代编辑多段线PE的连接哦功能,操作更渐变。
比如我们要将多条连续的直线或(和)圆弧连接成一条多段线,在低版本就只能输入PE,回车,先输入M回车确认后才能选择多个对象,选择完对象还会提示是否转换为多段线,需要输入一个Y,然后还要在输入J回车,才能将这些先练成一条多段线。用合并就简单了,输入J,框选所有要合并的图形,回车,结束,如下图所示。
无论是先选源对象还是直接框选所有对象,只有两种情况可以合并,一是首位相连的图形,二是有间隔但共线、共圆等能合并成整体的图形。如果选择的图形同时存在两种状况,那会优先连接相连的图形,而会忽略共线的图形,如下图所示。
连接的操作非常简单,输入J回车后直接框选对象就可以完成操作,这里就不再详细介绍此命令适合的各种应用场景了,遇到要将多个图形连接或合并的时候,不妨试一下。